海口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群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核心规则为: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75%、三级65%,年度限额15万元,特殊人群(如低保对象)可享起付线减免。
一、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二级300元、三级350元,年度累计计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免起付线。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75%、三级65%,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再按比例报销。
- 年度限额:累计最高支付15万元,贫困人员按专项政策执行。
二、门诊待遇差异
- 普通门诊:起付线一级10元、二级50元、三级100元,60岁以下年限额500元,60岁以上700元,报销比例50%。
- 慢性病门诊:甲/乙类药品直接报销,无乙类自付10%要求,与住院共享年度限额。
三、特殊人群与异地报销
- 学生/儿童:三级医院报销55%(起付500元),一级医院65%(无起付),年限额18万元。
- 异地就医:需备案,垫付后凭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在1年内申请报销。
提示:实际报销需满足医保目录、定点机构等条件,建议咨询社保局或医院医保办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