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可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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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医保政策: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需要了解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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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原单位已经为您停保,并获取相关的离职证明或停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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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单位参保缴费:入职新单位后,新单位会为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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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线上申请:登录原参保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登录个人网厅线上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最后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线下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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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和转移: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会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会完成转入,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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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转移结果:可以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医保关系转移的进度和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如果存在中断缴费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一般来说,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也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