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医保卡可以在外省买药,但需提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药店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厦门报销政策;未备案则药店购药费用不予报销。省内购药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 跨省买药必备条件:需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完成备案,即时生效。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类,覆盖异地转诊、旅游急诊等场景。
- 结算规则:直接结算时,药品目录按外省标准,报销比例按厦门政策。若未备案,仅在急诊抢救时医疗费可报销(需自付10%),药店购药费用需自费。
- 操作流程:备案后,在备案地任意联网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购药。支持线上撤销或变更备案,无时限限制。
- 省内便利性:福建省内已实现“同城化”,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待遇与厦门一致。
提示:跨省购药前务必确认药店已接入全国联网系统,可通过“全国联网机构查询”功能核实。临时回厦无需取消备案,双向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