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医保卡可以在外地使用,具体分为省内和跨省两种情况:
- 省内使用:无需备案,直接凭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定点机构结算。
- 跨省使用: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机构直接结算,备案即时生效、长期有效,且临时回省内仍可正常使用。
省内异地就医
厦门医保卡在福建省内所有联网定点医院、药店均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任何备案手续。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厦门政策执行。若因系统故障未能直接结算,可回厦门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
需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办理备案,分为两类人群:
- 长期跨省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异地工作),备案后长期有效。
- 临时跨省就医人员(如转诊、旅游急诊),备案后有效期根据需求设定。
备案后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厦门报销政策,出院前补办备案仍可享受直接结算。未备案的跨省医疗费用需先自付10%再按厦门政策报销。
注意事项
- 跨省结算需主动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并确认就医机构已接入全国联网。
- 社保卡若以“35020”开头需换新卡才能跨省使用,省内无限制。
- 临时回福建省内无需撤销跨省备案,两地待遇可无缝衔接。
建议提前通过“全国联网机构查询”功能确认目的地医院是否支持直接结算,确保就医过程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