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诊疗目录覆盖3159种药品,谈判药价平均降幅达63%,并通过“双通道”供应、高值药品专项管理等举措,显著减轻患者负担。其中,新增91种药品(含26种抗肿瘤新药),甲类项目直接报销85%,乙类先行自付后按比例报销,丙类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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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结构与分类
辽宁医保诊疗目录分为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和中药饮片三部分,甲类药品(如西药349种、中成药154种)报销比例最高,乙类需个人先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涵盖综合服务、医技、临床三大类,甲类占比超50%,如甲状腺切除、B超检查等可直接报销。 -
创新管理措施
针对高价药品,辽宁将219种纳入高值药品专项管理,先行自付20%后,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70%。通过“双通道”模式(定点医院+药店)保障供应,并建立“云平台”试点解决“找药难”问题。 -
重点保障领域
新增药品聚焦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如26种抗肿瘤药多为2023-2024年上市新药,经谈判降价后患者自付压力大幅降低。透析、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门诊待遇提升,如透析月度支付限额居民医保不低于6000元。 -
报销规则示例
以沈阳职工医保为例,三级医院住院报销88%:甲类项目直接按88%报销;乙类需先扣除个人支付比例(如20%),剩余部分再报销88%;丙类(如隆鼻术、挂号费)不报销。退休职工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7%。
辽宁医保诊疗目录通过动态调整和精细化分类,平衡了基金可持续性与患者需求。参保人可通过定点机构或“云平台”查询具体项目报销细则,合理规划就医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