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依据生育类型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顺产:假期天数为98天。
- 难产(如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等):在顺产基础上增加30天,总计128天。
-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总计113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假期。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假期天数为15-30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假期天数为42天。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由以下公式确定: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提示
参保人应确保用人单位按时缴纳生育保险,以便享受相关待遇。津贴的申请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次日起3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