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的生育津贴在分娩前缴费不足一年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仍可申领,但需满足后续补缴或由单位垫付等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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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与补缴规则
根据湛江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通常要求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若缴费不足,需在分娩后继续缴费至满12个月,并在1年内申请补发。例如,灵活就业人员或单位职工中断缴费的,需补足差额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单位垫付与个人申领
若单位已按时足额缴费但未满12个月,职工产假工资由单位先行垫付,待缴费满12个月后,单位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津贴。对于因单位原因未缴费的,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
特殊情况处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缴费不足的,可提供材料(如出生证明、缴费记录)通过线下窗口(如廉江市医保中心)或线上平台(“粤省事”APP)申请。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材料齐全仍可申领。
提示:具体操作需结合个人参保类型和缴费情况,建议提前咨询廉江市医保中心(电话0759-6610297)或登录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