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生育津贴最迟需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待遇。具体时间因参保情况而异:用人单位垫付津贴的需在1年内申请,未垫付且符合条件者可在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领,未满1年参保者需缴满12个月后1年内申请。
- 用人单位垫付情形:累计参保满1年且单位已垫付津贴的,需在生育次月起1年内申请。例如2025年3月生育,最迟2026年3月提交申请。
- 单位未垫付情形:若单位因故未垫付(如吊销执照),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申请。
- 参保未满1年情形:需缴满12个月后1年内申请,同时单位需完成垫付。
材料准备需包括身份证、生育证明、诊断书、单位账户信息等,线上可通过江门政务服务网提交。
提示:建议尽早申请避免延误,并确保材料真实合规。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