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育津贴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等。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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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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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再除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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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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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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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 = 8000 ÷ 30 × 158 ≈ 42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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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月均工资13000元,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 = 13000 ÷ 30 × 158 ≈ 684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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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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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范围
- 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70%,则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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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 生育津贴与职工本人工资无关,仅与单位整体工资水平及产假天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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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
三、特殊补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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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孩家庭1300元,三孩家庭2600元(具体以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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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宫内节育器295元、取出节育器245元、输卵管结扎1455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兰州生育保险政策,实际计算以单位核算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