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信息如下:
一、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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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2024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 670元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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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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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160.8元
各级财政需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补助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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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 400元 ,较上年增加20元。
二、参保缴费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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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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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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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后截止日期 :2025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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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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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参保: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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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参保: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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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结束后参保: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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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历史缴费期调整 :2024年1月3日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参保的群体,仍可按原政策享受2024年全年待遇。
三、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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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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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保障 :产前检查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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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连续参保、零报销人员可获得额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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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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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或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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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村委员会等基层代办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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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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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参保缴费的,2025年1月1日起将无法享受财政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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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建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自医保局、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