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相关政策,生育保险费已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单独征收。职工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2%,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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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适用范围
- 职工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单位)和2%(个人)。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9%。
缴费方式
- 生育保险费已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政策背景
- 此调整旨在简化缴费流程,优化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更便捷地享受相关权益。
总结
西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不仅简化了缴费流程,还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参保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规定比例缴费,以便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