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西安市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险已合并实施,但保留险种属性,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合并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医保费,不再单独征收,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不变(用人单位8%、个人2%),待遇保障不变且覆盖更广,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不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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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核心内容
两项保险自2020年1月1日起合并,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原则。参保职工医保即同步参加生育险,缴费统一按职工医保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
待遇覆盖与标准
- 门诊补贴:产前检查最高补贴1000元,流产、节育手术等按标准限额补贴(如绝育手术1000元)。
- 住院报销:生育相关住院费用按职工医保标准结算,并发症等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生育津贴:女职工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难产或多胞胎可增加天数(如难产+15天),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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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不享受津贴。
- 公务员:仅享受医疗待遇,津贴由财政发放。
- 男职工配偶:若未参保,不再享受分娩医疗费50%补贴。
提示:合并后申领待遇需通过职工医保渠道,异地生育需单位办理零星报销。建议参保人通过“陕西医保”小程序查询津贴进度或咨询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