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按月发放
天津引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缴费满12个月(含补缴)。
-
生育要求
职工需符合天津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处于参保状态。
二、申领材料
-
必备材料
-
单位材料 :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流产/引产需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文件。
-
晚育政策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三、申领流程
-
单位申报
-
线上申报 :登录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
线下申报 :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初审。
-
-
审核与拨付
-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转交给职工。
四、津贴标准与发放
-
计算方式
-
日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
-
总金额=日标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基础98天+生育/引产额外天数)。
-
-
发放方式
- 津贴按月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比对后发放差额部分。
五、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
生育或手术结束后90日内需提交申请。
-
部分流程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或官网办理。
-
-
特殊情况处理
-
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可在补缴后申领。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难产再增加15天。
-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天津市最新政策,具体以社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