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需要申请,但无需提前备案。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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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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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需完成生育登记等手续。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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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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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结束12个月内,通过“浙里办”APP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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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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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连续性
若缴费中断,可能影响申领资格,需确保生育前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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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无法申领且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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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无法享受福利。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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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同样符合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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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支付 :若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可待缴费满6个月后申请回溯支付。
生育津贴需按规定申请,但无需提前备案,关键在于满足参保时长和生育合规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