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生育津贴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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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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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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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发;若低于60%,按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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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金华市政策,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上年度金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例如,若2024年金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最低缴费基数为8000×60% = 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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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假设某职工2024年12月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低于60%的基准线),2025年顺产产假98天,则其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4500 \div 30 \times 98 \approx 14700 \text{元}$$ -
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为准,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无关。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影响津贴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金华市近年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