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达到规定年限后,退休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未缴满年限,退休时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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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标准
烟台执行山东省统一规定:男性累计缴满25年、女性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2016年后参保的仅按实际年限计算)。 -
补缴规则
- 退休时未达年限:可选择按退休时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 补缴费用=当年缴费基数×补缴比例(单位6%+个人2%)×补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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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16年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入医保视同年限,但实际缴费不足10年仍需补足。 -
中断影响
缴费中断3个月内补缴可连续计算年限;超3个月则重新计算等待期(6个月),期间不享受报销。
提示:
建议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大厅查询个人缴费记录,提前规划补缴方案,避免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