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黑龙江省在慢性病医保报销方面进行了以下调整:
一、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病种
自2024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 癫痫病、帕金森氏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 四种疾病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使全省统一病种数量由16种扩大至20种。
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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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待遇标准
新增病种将与其他16种病种统一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各地需根据医保基金情况合理确定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且统筹基金计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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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各地需在年底前完成政策制定和系统调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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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成人居民门诊报销比例为70%,大学生及儿童为80%;门诊慢性病救助政策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享70%以上的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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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慢性病鉴定免收鉴定费,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门诊救助中可享不低于50%的救助比例。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详细通知,以了解具体报销流程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