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职工医保政策,乡镇医院职工医保报销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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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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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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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160元或0元(即第二次起付线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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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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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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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88%、建国前老工人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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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在职人员88%、退休人员91%、建国前老工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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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1%、建国前老工人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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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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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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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2万元,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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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济南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等特殊病种另有专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