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及规则如下:
一、报销模式与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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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段
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当年累计资金支付门诊费用,当年账户余额用完后,再进入下一报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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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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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标准 :500元/年,即门诊费用超过500元的部分进入共付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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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由个人自付,可先用历年账户结余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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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付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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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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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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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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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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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63万元,超过部分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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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年龄段的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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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以下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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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医保承担65%,个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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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医保承担60%,个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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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医保承担50%,个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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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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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医保承担75%,个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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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医保承担70%,个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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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医保承担60%,个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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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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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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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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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实时结算,可携带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后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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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账户管理
- 每年7月1日更新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用于抵扣门诊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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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目录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等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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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医保目录外的费用、1500元起付线及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均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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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垫付与结算 :部分医院可能先自费后结算,需留意医院规定。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具体医疗费用和账户余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