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根据西安医保政策,职工医保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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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要求
需为西安市户籍人员,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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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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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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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停保
需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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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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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局业务分厅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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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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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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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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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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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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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同一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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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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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向原单位提交上述材料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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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直接到社保局业务分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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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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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社保处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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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基数选择及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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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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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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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处理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停使用,原余额可保留,待重新参保后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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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险种的关系
- 若已参加其他城市职工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五、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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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原单位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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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理 :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社保处。
以上流程综合了政策规定及实际操作要点,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