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及特殊情况动态调整,核心规则为:职工医保三级医院8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社区100元;居民医保三级500元、二级200元、一级及社区100元。高龄、特殊疾病患者可减免起付线,多次住院逐次降低标准,年度内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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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首次住院8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降低100元,最低100元封底。90岁以上、精神病或艾滋病患者免起付线,恶性肿瘤等特殊治疗年度仅计一次起付标准。 -
居民医保分层规则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统一100元,一级医院100元(高档缴费)/100元(低档),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学生儿童档与低档缴费者标准一致,但报销比例更高。异地未备案住院起付线提高至800元。 -
特殊情形处理
转院补差额:低级别转高级别需补缴起付线差价,反向转院不重复计算。高龄优待:50岁以上每10岁报销比例增加2%,100岁以上全额报销。大病保险分段补偿:超基本医保限额后,1万元内补65%-70%。 -
动态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与成都市平均工资挂钩,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平均工资6倍(2025年约30万元),居民医保按缴费档位限额4万-8万元。政策每年随统计数据进行更新。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提前办理备案,避免起付标准上浮和报销比例下降。实时结算需持社保卡在定点机构操作,自费项目及第三方责任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