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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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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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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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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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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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按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级别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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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
- 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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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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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市政退养家属:每人每年152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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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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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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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普通居民每年200元门诊待遇,用于支付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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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包含25种疾病(如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等),起付标准300元,核销比例6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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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管理局医保(如油田普通家属)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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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待遇 :管局家属可同时享受市政医保和油田医保报销,具体比例分档(如65%、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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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缴费1070元(含政府补助670元),个人缴纳400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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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起,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从80%提升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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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新增20种门诊慢特病待遇,扩大了医保保障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与群众需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合适医疗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