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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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
- 互认条件: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
- 互认范围: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且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
- 累计标准: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曾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
- 年限不足处理:若在成渝两地的职工实缴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年限规定的,且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也未达到20年的,可在职工实缴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当地规定补缴至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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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
- 最低缴费年限:男性满30周年、女性满20周年,其中,2003年1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等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相互折算。
- 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需累计满10年及以上。
2024年成都医保缴费年限规定体现了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支持,同时也明确了成都市内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