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仅限省内
医保家庭共济功能目前 仅限省内异地使用 ,尚未实现跨省互通。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异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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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2月,全国31个省份(含河北、江苏、山东等)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功能,支持支付医疗费用、药店购药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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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服务,参保人可查询异地家庭成员是否开通该功能,并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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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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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改变医保卡本身的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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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需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共济资金按顺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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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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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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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唐山等城市已开通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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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青浦区试点允许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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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全省开通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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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限制
目前全国尚未实现跨省互通,需参保人所在省份和异地省份均开通该功能。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异地就医时当地未开通该功能,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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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申请
主绑人可持共济对象医保结算单据,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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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开通
关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更新,部分地区(如河北、湖北)正在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总结
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在提升省内异地就医便利性方面取得进展,但跨省使用仍需等待更多省份开通。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