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职工医保缴费满一个月后,次月即可享受报销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若单位申请缓缴且获批,缓缴期内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情况需特别注意连续缴费要求。
- 生效时间:职工医保缴费后次月15日账户开通,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例如,9月缴费,10月15日起生效。
- 特殊情形:
- 首次参保: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住院报销,但门诊次月生效。
- 断缴后续缴:中断3个月内补缴,次月恢复待遇;超过3个月需重新连续缴费满6个月。
- 报销比例:
- 门诊:一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65%(在职职工)。
- 住院:起付线1500元,一级医院报销95%,三级医院85%,年度封顶65万元。
- 缓缴政策:单位获批缓缴期间,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享受,无需等待。
提示:及时确认单位缴费状态,避免断缴影响报销。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连续缴费要求,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