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居民在北京就医报销流程及比例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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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廊坊本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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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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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按就医地(北京)医保目录执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50%(连续参保满3年后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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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药品费用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225元、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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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起付标准600元,尿毒症等单病种透析费用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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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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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住院 :免备案,按廊坊本地报销比例执行(如三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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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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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按廊坊本地待遇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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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个人先自付10%,再按廊坊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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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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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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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医院(如三甲)挂号费36元,可按河北邯郸医保标准报销14元(5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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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直报医院范围有限,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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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13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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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及大病保障
- 生育相关费用及大病保险待遇按廊坊本地政策执行。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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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前 :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或医院APP备案异地就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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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 :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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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后 :定期查询个人账户明细。
以上信息综合了廊坊医保政策及北京就医结算规则,具体以实际就医时医院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