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医保报销比例
廊坊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服务类型(门诊或住院)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45岁以下在职职工: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 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起付标准30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3000元,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96%,退休职工支付比例99%,年支付限额35万元。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93%,退休职工支付比例96%,年支付限额35万元。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88%,退休职工支付比例91%,年支付限额3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统筹区内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后提高到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元。
- “两病”门诊:符合“两病”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225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375元。
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60%。
异地就医报销
- 省内住院:免备案手续,报销待遇与统筹区内相同。
- 跨省住院: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统筹区内待遇标准执行。
大病保险报销
- 起付标准:19500元。
- 报销比例:0元—10万元(不含),支付比例60%;10万元—20万元(不含),支付比例70%;2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以上就是廊坊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