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北京市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
具体政策细节
适用范围
- 长期异地工作、居住或生活的人员。
-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 转诊转院人员(需符合河北省相关规定)。
结算方式
- 在北京市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完成费用结算。
报销政策
- 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河北省内一致,无需降低。
门诊慢特病就医
- 需按河北省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特别提醒
- 若涉及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办理资格认定和登记手续。
- 紧急住院可先就医,10日内补办备案。
总结
河北省医保政策调整后,进京就医更加便捷高效,但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门诊慢特病备案要求,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