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不属于异地医保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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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备案后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线上或线下),备案成功后可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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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流程
需先由参保地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证明,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转院证明到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出院后回参保地医保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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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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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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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备案,灵活就业人员需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