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省外医保关系可以转回本地,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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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若参保人员回到原户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将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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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地就业
若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稳定就业,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将负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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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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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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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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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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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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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原工作单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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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工商登记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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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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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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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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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划转至转入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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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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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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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当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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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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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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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在转移接续过程中保持连续性,成功转移后即可按新参保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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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期间不中断医保报销,个人账户余额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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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转出地需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出手续,转入地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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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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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跨省多地就业,需根据“先就业地后户籍地”的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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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无法转移,仅限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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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上办理渠道(以福建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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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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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指引填写转移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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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身份核验后,系统自动办理转移接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机构官网或客服电话确认最新流程,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