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休后享受的医保是职工医保。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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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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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款为教师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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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继续缴费:教师退休后,如果其在职时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累计缴费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年限(通常是15年),则退休后无需再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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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教师退休后生病住院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等级而异,但一般来说,退休教师的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比在职人员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个人通常只需支付较小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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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门诊购药:退休教师的医保卡中每月会有固定金额划入,供其日常购药或门诊看病使用。这个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河南按本人养老金的3.5%返还,安徽按本人养老金的3.8%返还等。
三、缴费年限与保障
- 教师医保的缴费年限通常与职工医保的要求一致。一般情况下,男教师需缴满25年,女教师需缴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如果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补缴。
教师退休人员的医保属于职工医保范畴,并且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在职职工相似,包括住院费用报销和日常购药、门诊看病的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