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定点医院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各地政策调整及官方文件信息整理如下:
一、定点医院数量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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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定点医院数量增加
北京市2024年5月新增10家A类定点医院,总数增至59家,涵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地区如北京自流井区新增健芝源大药房连锁二店为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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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机构纳入保障
包括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均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无需参保人额外选点。
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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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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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保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70%(退休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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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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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限额为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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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选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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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医院现场办理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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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成功后即可享受报销待遇,无需每年重新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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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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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资质
需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及医保政策要求,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及信息系统对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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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协议管理
经医保部门审核签订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医保支付范围、费用控制等义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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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报销 :2024年新规定提高报销比例至84%(医保报销60%+医疗救助20%),无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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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定点机构通过定期评估和公示后调整,如自贡市同安堂大药房因暂停服务解除医保协议。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效率,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