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费用分段计算,普通住院一级医院最高报销85%,大病保险最高可报85%且贫困人口取消封顶线,门诊“两病”报销75%并享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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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一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65%,年度限额200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院购药可报销75%,高血压/糖尿病年度限额各300元,合并患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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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后报销85%,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7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55%。连续缴费每满1年比例增加1%,最高提升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报销70%且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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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普通居民1.2万元起付,1.2万-10万报60%,10万-20万报65%,20万-30万报70%,30万以上报75%;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5000元,10万内报65%,30万以上报85%且无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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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叠加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经医保和大病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再救助70%,年度限额3万元;低保边缘家庭超3000元部分救助50%,因病致贫患者超7500元部分救助60%。
提示: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参保年限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医保局官方渠道或“枣惠保”小程序查询实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