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医保政策,中心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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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94%,职工支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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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至4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94%,职工支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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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94%,职工支付6%。
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调整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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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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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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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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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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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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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职工17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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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咸阳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二级60%,一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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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职工医保“大额医疗救助”最高限额30万元,按65%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当前医保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