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退休政策最新规定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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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2025年1月1日起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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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原50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原55周岁退休的女职工延迟至58周岁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从事国家明确特殊工种(如高空、高温、有毒有害等)满10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申请提前退休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二、最低缴费年限
- 自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三、弹性退休制度
-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提前3年申请,且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龄
四、其他特殊规定
- 混岗女职工
- 若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或45周岁后连续在该岗位工作满5年,按女干部退休年龄55周岁执行
- 退休待遇
-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停止缴纳;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老年人优待等
- 退休流程
- 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办理退休手续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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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0日已实施的退休年龄调整政策(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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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与此前政策衔接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统一规定与地方实施细则,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