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法的分值设置需遵循以下核心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价格分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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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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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低价优先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满分(如30%或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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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公式: $$
\text{价格得分} = \left( \frac{\text{基准价}}{\text{投标报价}} \right) \times \text{价格分权重}
$$例如:价格分权重30%时,得分公式为 $(30/投标报价) \times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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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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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项目 :30%≤价格分权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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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10%≤价格分权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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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如艺术品、专利等无法事先计算价格的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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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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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通常占40%)
- 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度保障措施等,分档评分(如15-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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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评分 (通常占10%-20%)
- 包括企业资质、业绩经验、人员管理方案等。
三、项目属性与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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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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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同时含货物和服务,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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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价格不参与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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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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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调整价格分权重的,需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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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数量等不确定因素无法计算价格的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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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计算
某货物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权重30%,技术分40%,综合实力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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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价100万元,最低报价90万元,则价格分: $$
\left( \frac{100}{90} \right) \times 30 = 33.33 \text{分}
$$ -
技术分满分40分,综合实力分30分,总得分: $$
33.33 + 40 + 30 = 103.33 \text{分}
$$(需注意实际评分时可能存在的上限限制)。
以上规定需结合具体招标文件执行,特殊项目建议咨询财政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