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和会计处理原则,已入账发票的退回需根据发票类型和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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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废后重开
若因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需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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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已认证且抵扣的专用发票需冲回,需开具红字发票(正字冲红),不能直接更换其他单位发票。
二、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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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不退回
普通发票一旦入账,通常不建议退回。若因开票错误或货物退回,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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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处理 :在税务系统中作废(适用于未认证的发票),或由购买方在税务平台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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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 :若已认证且涉及税款抵扣,需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原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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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提示
- 退回旧发票可能涉及对方违规开票,导致税务检查时责任追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协商解决。
三、跨年发票
- 若发票已跨年且已申报纳税,对方无权要求退回,需通过红字发票冲回。
四、账务处理示例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需在30日内处理完毕)
普通发票退回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发票金额)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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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真实性 :作废或冲回前需确认发票真实性,避免因虚假发票引发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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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沟通 :建议与客户协商退款方式,避免直接退回已入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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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据 :开具发票时附发票签收单,明确责任归属。
已入账发票能否退回需结合发票类型、开票状态及税务规定综合判断,建议优先通过冲回或重新开具发票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