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转移接续
关于同省跨市医保转移接续,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接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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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或由单位代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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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参保人跨市流动后未重新就业的,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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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原参保地医保卡或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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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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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通过当地医保网厅(如“闽政通”APP、云南政务服务平台等)进入医保服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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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业务 :点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省内转移接续申请】或【跨省关系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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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转移。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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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参保地医保卡或缴费凭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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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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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 :转入地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资金将转入新参保地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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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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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关系转移,不划转、不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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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转移接续,但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支持直接使用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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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退休时无需重复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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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时效 :需在原参保地终止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
五、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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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办理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具体以转入地社保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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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转移接续时间较短,需关注转入地政策要求。
六、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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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出现断缴,需补缴后继续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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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跨省转移后未及时办理参保,可能影响待遇享受,需主动联系两地社保部门处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热线电话确认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