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医保转移手续需根据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转移原因(如就业、户籍变动等)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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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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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在转移前参保满1年且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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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需符合转入地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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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原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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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就业调动需提供新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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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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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一)转出地办理(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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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关系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医保终止手续,获取《参保凭证》或《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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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转入地医保财政专户,转移完成后原账户作废。
(二)转入地办理(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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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材料
携带《参保凭证》《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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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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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会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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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信息录入后,新参保地会为参保人办理医保参保手续,重新核发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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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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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转出地需在收到转入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和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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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医保缴费记录和待遇权益可随转移接续,但医保基金结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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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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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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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需提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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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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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小程序(如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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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转入地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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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需在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医保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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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人员 :入职后由新单位申报转移手续。
若需查询转移进度,可通过当地社保机构官网、电话(12333)或线下服务大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