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 应发工资 ,而非实发工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缴费基数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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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定义
应发工资指未扣除任何应缴项目(如社保、个税等)的税前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加班费等所有劳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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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是扣除社保、个税等法定扣款后的实际到手金额。
二、法律依据与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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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应发工资为基准,缴费比例由国家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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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组成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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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
计算应发工资时需扣除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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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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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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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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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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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认,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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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补贴(如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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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四、总结
社保缴费基数以应发工资为计算基础,确保了缴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需准确核算应发工资,并依法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