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及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1月起,吉林省低保标准确实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低保标准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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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 月人均标准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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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 年人均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年765元。
二、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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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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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及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1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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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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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护理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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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按每人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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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理特困人员按每人每月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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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是吉林省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体现,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物价上涨等挑战,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吉林省还建立了“两级管理,三级联审”的低保审批机制,规范管理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民政厅、财政厅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