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吉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低保户每月的保障金额因地区和保障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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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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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次 :月人均770元(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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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次 :月人均660元(吉林市、四平市等14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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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次 :月人均620元(通化市、白山市等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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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次 :月人均560元(白城市、长白县等7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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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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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次 :月人均500元(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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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次 :月人均470元(吉林市、四平市等14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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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次 :月人均440元(通化市、白山市等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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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次 :月人均410元(白城市、长白县等7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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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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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长春市作为省会城市,其低保标准高于其他城市。例如,吉林市农村低保标准为470元,而白城市为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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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低保标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2024年全省共筹集中省级资金47.3亿元,覆盖城乡低保对象77.48万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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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审核 :低保金发放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挂钩,收入越高享有的保障金额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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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对于突发重大困难群体,可申请临时救助,如2024年全省实施10.13万人次临时救助,人均救助1150元。
以上数据综合自吉林省民政厅及财政厅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