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近年发布的社保政策文件,截至2025年4月的最新政策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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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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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12个档次(100元至2000元),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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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政府可增设缴费档次,最高标准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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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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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档次给予补贴,例如缴费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等,总补贴比例不低于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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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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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月103元(2018年调整后),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可按月加发基础养老金(65-69岁加发2元/月,70-79岁加发5元/月,80岁以上加发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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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衔接
- 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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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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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年缴费410元(含10元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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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如特困、孤儿)年缴费260元(含10元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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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孤儿仅缴纳10元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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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 总补贴不低于670元/人年,具体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6:4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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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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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4年以上,第5年起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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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零报销次年提高40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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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机制
-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断缴的,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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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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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20%(8%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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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衔接 :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终止参保,允许补缴至满15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