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政策,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以下是具体政策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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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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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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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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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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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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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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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共济对象
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功能,添加近亲属信息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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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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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就医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通过家庭共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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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需被共济人当地已参保,目前全国多地已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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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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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若在外地参保则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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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合规费用,公共卫生费用、健身消费等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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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界面和可覆盖地区可能因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缓解了家庭成员医疗支出压力,尤其对多子女家庭和老人有显著利好。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尽快办理备案,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