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可继承
关于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养老金退还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的退还规则
- 基础养老金与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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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未到退休年龄去世, 基础养老金部分不予退还 ,属于统筹账户的待遇,需待退休后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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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可继承 :个人账户储存额(含个人缴费及利息)属于个人财产,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遗赠人继承。
-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继承流程与注意事项
- 继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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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办理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手续,提交给社保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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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指定了受遗赠人,需提供遗赠公证书。
- 账户余额计算
- 继承人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但需扣除丧葬费用后的余额。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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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责任 :若参保人去世时存在未偿还贷款,且担保人无力偿还,法院可能执行担保人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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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影响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计发基数计发月数计算,缴费年限越长,计发月数越少,但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继承。
四、其他争议解决途径
若对继承金额或程序有争议,可通过社保部门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不予退还,但个人账户部分及丧葬补助金可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