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16%,个人8%
江苏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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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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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降至 16% (2024年9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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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按20.5%执行,2013年1月起逐步降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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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始终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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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分别为300%和60%
二、其他相关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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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7%-8%(2024年9月调整后),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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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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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7%(2024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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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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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全省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雇工个人8%,雇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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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为7.8万元,上下限分别为4.7万元(60%)和11.7万元(300%)
四、政策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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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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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预计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4600亿元,覆盖超1100万离退休人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历史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