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0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缴满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 缴费年限要求:根据浙江省现行政策,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0年,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终身享受待遇。2025年新政明确省内缴费年限跨统筹区互认,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可归集办理退休待遇。
- 退休年龄与性别差异:男性需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需同时满足。若退休时未达20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续缴费,补缴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 灵活就业人员适用性: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者同样适用20年规则,退休前需持续缴费至法定年龄,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待遇。
- 新政过渡与补缴选择:2025年4月起,省内缴费未满10年的省外退休人员可在最后参保地补缴;养老保险延期缴纳者还可选择户籍地办理医保退休。
提示:建议临近退休人员提前核查缴费记录,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年限查询或转移接续,确保退休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