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综合政策文件和地区实践,主要信息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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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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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20%(其中3%划入个人账户,19%进入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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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8%(2006年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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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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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上下限分别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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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低于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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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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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日前已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规模仍按11%执行,但后续政策统一调整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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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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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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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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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10档,年缴费额从600元到48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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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根据缴费档次给予,例如一档补贴60元,十档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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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 参保人可根据经济能力选择档位,多缴多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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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计算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非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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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滨州市2006年最低缴费工资为660元,最高3300元,其他地区标准可能不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性政策及地方实践,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