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病回乡抚恤金停发的问题,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政策调整因素
根据最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征求意见稿),带病回乡优抚对象将不再享受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这一调整自2022年11月起多地开始试点实施,主要针对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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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期间患慢性病但未达到病残等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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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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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年度抚恤优待对象确认工作。
二、年度确认未完成
年度确认是优抚金发放的必要程序,用于核对身份信息及优抚资格。若退役军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相关抚恤将暂停发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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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吉林、黑龙江等地 通过公示系统发布未确认名单,连续公示后仍未联系的将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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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地 则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确认对象。
三、其他可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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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未更新 :若户籍、就业状态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如结婚、就业、死亡等),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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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带病回乡优抚金的发放标准、条件存在差异,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四、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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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联系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 ,核实停发原因并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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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官方公告 ,确认是否因政策调整导致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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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度确认 ,确保信息与当前状态一致。
五、政策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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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个人优抚资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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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 :反映问题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请注意,政策调整可能涉及复杂程序,建议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退役证、收入证明等),以备后续咨询或申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