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数据,2006年单位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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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 20% (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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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 10% ,个人缴费2%+3元(2003年医保改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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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 1% ,个人缴费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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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工伤费率根据行业范围在0.5%~2%之间浮动,单位全额缴费。
调整说明
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将个人账户规模从11%调整为8%,单位缴费的3%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但整体缴费比例仍为20%。这一调整旨在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注意 :以上数据为全国统一比例,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